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闵行区集中备份存储系统IV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2-085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集中备份存储系统IV期采购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1)存储控制器设备1套(2台); (2)存储磁盘柜2台; (3)购买备份磁带 (四) 预算资金:104.8425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四)投标人必须是所需采购设备(存储控制器、存储磁盘柜)的制造商或为货物制造商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唯一代理商; (五)供货方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 (三)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一)发售文件时间:2012年8月3日—8月9日(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 (二)发售地点: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江苏路500号2105室) (三)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地 址:莘西路376号118室 联 系 人:毛哲文、曹永林 联系电话:64986117 招标代理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路500号21楼 联 系 人:陆粹真 联系电话:021-62265307 传 真:53072161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李煜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报价人必须提交报价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