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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闵行区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2013~2015年度)公开招标信息

2012-12-27 来源: 点击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委托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区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2013~2015年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2-224
(二)项目名称:区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2013~2015年度)
(三)项目内容:对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业务办公楼主楼及辅楼(约13500m2)的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电梯、移动门、变配电站等设备管理;保洁、保安、绿化养护、车辆管理等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四)预算资金:219.6万元人民币/年,服务期限为三年。

二、投标资格:
(一)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供应商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详见备注);
(四)具有物业管理资质二级以上(包括二级)的物业管理公司;
(五)在本市有固定营业场所;
(六)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7日~2013年1月5日(9:00-11:00,13:00-16:00)。 。 
(二)报名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智慧园)9楼。
(三)发售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凯城路99号
联 系 人:曾国华
电  话:54158016
传  真:5415801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智慧园)9楼
联系人:刘鸿杰
电  话:64985280
传  真:64888687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杨欣
电  话:64985000-6171
传  真:64926955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见表式)、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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