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闵行区春申文化广场及闵行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闵采招2013-064/13311701 2、项目名称:闵行区春申文化广场及闵行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3、采购内容及服务机构数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为闵行区春申文化广场及区政府机关大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项目预算: 1)春申文化广场物业项目预算:560.646万元人民币; 2)闵行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项目预算:193万元人民币。 5、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一年一签)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 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 3、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证书; 6、必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在上海地区拥有固定营业场所和相应人员,信誉良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文件时间:2013年5月2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发售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其中:2013年5月29日下午13:00-16:00: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当日大厅大屏幕) 3、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答疑会 上海市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于2013年5月28日15: 00-16:00(北京时间)进行标前答疑会,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上海市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请看告示牌或大屏幕)。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准时出席。 六、投标人应于2013年6月21日10:00(北京时间)以前将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投标文件送至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过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沪闵路6258号 联 系 人:蒋磊 联系电话:2403318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王骏、胡欣欢 电话:62791919-115、183 传真:62791616-115、183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9括员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杨欣 电 话:64985000-6171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见表式)、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上海市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