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航南路~漕宝路段)配套博物馆及地下公共停车库项目空调通风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4-112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航南路~漕宝路段)配套博物馆及地下公共停车库项目空调通风系统 (三)工程规模概况: 1、本项目位于闵行区规划七宝文化公园西南角、新镇路以东、漕宝路以北地块内,总建筑面积15076平方米,主要为拟建地上2层配套博物馆及地下1层公共停车库等,主体结构高度约14.4米,主要结构类型为混凝土框架结构。 2、本项目已完成了报建等相关工作(报建号:1101MH0066),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航南路~漕宝路段)配套博物馆及地下公共停车库项目电梯供货和安装工程作为施工总承包的专业分包,纳入施工总包管理范畴,整个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由施工总承包向招标单位负责。 3、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风冷热泵机组、热回收新风机组、空气处理机、分体式恒温恒湿机组、商用分体机、全热交换器、风机盘管、通风风机、排烟风机、直流式离心扇、排气扇、水泵、循环水处理设备、定压补水自动排气装置、水系统平衡阀等系统,以及上述系统配套空调冷媒管、冷凝水管、风管、百叶风口、通风器、消声器、散流器、换气扇、各类风机、室内控制面板、阀、电气系统以及使整个系统能正常运行所需配套的相关设备、材料等。 (四)预算资金:795.33万元 二、 合格的投标人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 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 投标人必须是所需采购设备(风冷热泵机组、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的生产厂或由生产厂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参与投标的代理商; (四) 具有住建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五)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企业需备案); (六) 应已拥有有效的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七) 本项目拟派驻的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八)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九)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一) 需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4. 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要求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二)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 2014年7月11日—8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 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延安西路358号14楼) 2. 2014年7月17日下午(13:00-16:00) 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三) 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四、招标时间安排: (一) 踏勘现场时间:2014年7月16日上午9:00 ,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二) 答疑会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答疑会、开标地址: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安排详见办理大厅大屏幕。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闵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浜路600号 联 系 人:陈仓吾 联系电话:64986828 传 真:64985276 招标代理人: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 联 系 人:冯俊、黄英杰 联系电话:62791919-124、139 传 真:62791616-124、139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洪晓明 电 话:64985000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上海闵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