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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闵行区交通路政设施维护抢修定点施工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4-12-03 来源: 点击率: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委托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闵行区交通路政设施维护抢修定点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项目进行投标。
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闵采招2014-228
(二) 项目名称:闵行区交通路政设施维护抢修定点施工单位
(三) 项目概况:本项目选择入围二家有资质、有能力、信誉好的施工单位作为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交警支队的突发维修抢修工程的定点预备单位,满足区内交通路政设施:标志标线、信号灯及附属工程维修、抢修工程的及时、有效和高质量。
(四) 定点服务期: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五) 招标数量:2家

二、 投标资格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 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
(四) 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不分级资质”
(五)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政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六)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七)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时提交资料:
(一) 营业执照副本;
(二) 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 资质证书副本;
(四) 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发售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23日(9:30-11:30,13:30-16:00)
(二)报名地点:闵行区莘松路380号九楼
(三)2014年12月9日下午(13:30-16:00)
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四)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 招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3日上午10:30,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555号
联系人:姚俊
电话号码:6498667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
联系人:郭志强、张苗
联系电话:64985280
传真:64888687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杨欣
联系电话:64985000-6171
传真:64926488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或者招标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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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邮编:201100 总机:(86)021-64985000 监督电话:(86)021- 6492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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