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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2015年度古美路街道道路环境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03-27 来源: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2015年度古美路街道道路环境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闵采招2015-028
2、项目名称:2015年度古美路街道道路环境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提供古美路街道所辖范围内的道路、公共广场人工冲洗清扫、机械清扫、冲洗洒水、道路废物箱保洁管理、公厕保洁管理和垃圾压缩站保洁管理、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收运等服务。
4、项目预算:1769.00万元人民币。
5、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必须按照《上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供应商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具有绿化市容主管部门颁发的《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许可事项包括: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类别及专业包括:生活垃圾清扫(陆域范围)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粪便收集、运输(陆域范围)等;
5、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7、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8、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单位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7、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8、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文件时间:2015年03月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发售地点: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
其中:2015年03月31日下午13:00-16:00: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当日大厅大屏幕)
3、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答疑会
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城市综合管理所、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和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04月01日09:30(北京时间)进行标前答疑会,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上海市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请看告示牌或大屏幕)。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准时出席。
 
六、投标人应于2015年04月15日13:30(北京时间)以前将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投标文件送至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过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城市综合管理所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平南路890号
联系人:陈杰
联系电话:34227900-102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
联系人:刘鸿杰
电话:64985280
传真:64888687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潘梅蓉
电话:64985000-6155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见表式)、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城市综合管理所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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